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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民营小企业是怎么被上市公司永安行狙杀的

  • 发布时间:2018-02-22 9: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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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市之前没有一辆共享单车的常州永安行,却意外成了“共享单车第一股”,是神奇,也是尴尬。可能正是因为如此,从上市以来,永安行的网络舆情就没有断过。

作为上市公司,林子那么大,有点不同声音大家也能理解。但是,上市公司总算是公众企业,大家买了你的股票,就希望你是一个正直的人,能够堂堂正正地为股东们赚来利益,而不是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人脉优势,做一些不那么光明正大的事情。


今天,我就要说下永安行与我们发生的一些“恩怨情仇”。


就在2017年年末,永安行在江苏苏南小城溧阳,以“虎狼”之势与我们公司江苏宏溥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江苏宏博”)展开了一场“狙杀”,最终以低价、“高技术”获得了溧阳“溧阳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建设、运行项目”标单,如愿在自个的地盘上安营扎寨,可谓是意气风发。


而在其背后,却是我们民营企业专利权被恶意侵犯、竞标遭遇阻碍等一系列不为人知的故事。



永安行是上市公司,在我们民企面前就相当于一个体型大出好多倍的巨人了,可是我们还是要说,因为我们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2016年,我们公司依法参与了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代理的“溧阳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建设、运行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该项目以溧阳市市区辐射,拟建设120 个公共自行车站点,计划投放3000 辆公共自行车。


当时,溧阳方面还出具了一份《溧阳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建设、运行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中提到,为了节约土地资源和减少人员成本,要求站点建设在占用土地资源最少的前提下,提高车辆停放的密度,实现车辆在站点内有序停放、定位识别还车,解决市民用车高峰还车难的问题。同时有效减少管理人员参与,并保证所有在站车辆实现实时在线监测及管理。


对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公示》中也给予了说明:

根据项目需求和当前市场情况,目前能够满足该项目要求的,仅有江苏宏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虚拟车位系统”,该公司具备支撑该系统的专利和技术。


在此之前,我们已经在溧阳的公共自行车上试运营了17个月,取得了良好效果,也得到了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


我们很欣慰:一年半的努力没有白花,总算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结果没想到,搅局者出现了。


2016年10月,与公共自行车行业毫无关联的严重失信企业无锡市电线厂有限公司,授权失信人员蒋振跃为代表向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质疑函》,对溧阳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建设、运行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提出质疑。


针对蒋的质疑,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迅速给出回应:取消溧阳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建设、运行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此后,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再次发出招标公告,就溧阳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系统建设、运行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总预算为2500 万元,其中设备及建设费最高限价1100万元,运营维护费最高限价14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以上价格作无效标处理。


这下永安行出现了。提交质疑函的无锡电线厂有限公司已经不知道在哪里了,最后拍马赶来的永安行,

以1388万几乎半价的低价中标。


我们完全没有料到事情的发展到了这一地步,在我们负责人谢瑞初看来,这是永安行把之前在扬州用的那套手法重新又“用”了一次:


2014年4月,扬州公共自行车招标,永安行以半价夺标;2014年8月,扬州再以单一来源采购,永安行得以用翻倍的价格获取大单。


这种操作需要多少人配合,我们不去过多揣测,但事实上,如此低价进标,再通过各种手段取得高价大单的“乾坤挪移”之法,操作起来应该极有难度吧?


根据溧阳有关部门在网上发布的消息,溧阳公共自行车于2017年12月25日正式试运行,其中表述:我市城区将建设公共自行车站点120个,自行车锁车器4200个。(请注意:这不是招标中的虚拟车位)还车方法是:用车结束,将车辆停回站点。先将车辆上锁,后在“永安行”app中点击结束行程。


可以看出,招标时,永安行如果仅凭这样的技术完全无法在溧阳夺标。所以,我们公司对此次招标进行了质疑,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质疑中标人永安行在评标过程中所演示的投标方案侵犯了我公司的专利权。


我们认为,这次在溧阳的项目评标演示阶段,永安行向评标专项组所展示的投标方案中,也同样采用了在公共自行车车辆上设置传感器,对安装在地面物件上的传感器进行感应的技术方案,以实现规范停车的目标。


先用我们公司的技术夺标,然后征得政府同意改变技术要求?还是溧阳采购中心组织的评标专家没有领会评标标准有误?无论是哪一点,都足以说明,永安行在此次溧阳公共自行车招标之役中,使用了非常规的手段。


事实上,永安行所展示的投标技术已经落入我们公司专利的保护范围,构成了对我们公司专利权的侵犯。所以,在质疑中,我们公司要求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在评标演示阶段中中标人演示的视频录像,或者妥善保护该录像,以便于后期侵权案件中法院调取作为证据。除了这些违规外,我们认为,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涉嫌接受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自然人的报名,投标报名程序存在瑕疵。


对此,溧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是:中标人永安行出具了声明说明,明确表示没有侵犯江苏宏博的专利权。并判定江苏宏博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给予驳回。


此时此刻,我们才感觉到深深的无力。


这不是我们第一次和永安行交手了。


早在2015年6月,永安行递交上市招股书后不久,我们公司就对其发起了“发明专利侵权起诉”:永安行的有桩自行车租赁系统涉嫌侵害了我们公司2007年申请的、2013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非机动车停/取/租/还车管理系统及其控制与识别方法”。2016年10月,最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有利于永安胜诉的判决。


遭遇侵权的又岂止是我们?


2017年4月17日、4月18日,海归教授、“千人计划”专家顾泰来先后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同一发明专利,以基本相同的事实、理由提起诉讼,状告常州永安行专利侵权。


在起诉之初,顾泰来通过媒体发声称,永安行借助手机扫描的有桩自行车租赁业务,和无桩自行车租赁业务,都落入了他的专利保护范围。而永安行从未向其征询过专利许可事宜。所以,顾泰来当时要求永安行停止侵权。


除此以外,顾泰来还向中纪委实名举报中国证监会发行部,要求暂缓或暂停永安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顾泰来当时说,如果永安行强行冲关ipo,就是所谓的带病上市、绑架股民。


2017年 6 月,经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永安行不侵犯上诉人顾泰来的发明专利权。顾泰来不服,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在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顾泰来突然以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 2017 年 12 月 27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因为永安行开始撒币了。永安行买下了顾教授的授权,10万辆车以内,永安行每辆车每年向其支付13元授权费。


双方合同显示,永安行获取专利授权是为了“发展新业务”。但顾泰来称,永安行支付的专利授权费用包括其已投放的共享单车。其提供的凭证显示,永安行于9月1日向其支付65万元,这一数字与永安行2017年财报所称已投放5万辆单车,乘以13元/辆授权费总数相符。


轻松解决了侵权纠纷后的永安行很快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永安行公司负责人在上市前,还多次电话与我们公司进行了沟通:

今后有机会多多合作,冤家宜解不宜结,要求我们公司给予永安行无桩有序停车专利使用授权。这意思也很简单,就是你别闹了,回头等我上完市,咱再好好谈。


现在永安行不仅上市了,还和阿里合作,盘子越来越大,由于共享单车的战火目前集中在一二线城市,而广大三四线城市却风平浪静,永安行如果能占领这些市场,对于阿里体系来说还是很有价值的,不排除未来连上市公司也被阿里全部包养。


但人在做,天在看。永安行到底有没有侵犯我们的专利,自已应该心里有数,无需多言。


永安行的官方网站介绍,公司已成功地在全国220多个县市推广公共自行车项目,累计建设完成32000个公共自行车站点,为80万辆公共自行车及系统设备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现在全国公共自行车会员2000万人,年骑行人次达7.5亿。


可见,挂着“共享单车第一股”名号的永安行,发家致富、赖以为生的还是老本行“公共自行车”,但在相关技术欠缺,屡被同行诉讼的背景下,这家骄傲的上市企业,如何才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呢?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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